央广网天津5月31日消息(记者夏震宇 通讯员孙玲 张炜)5月28日,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天津一中院刑一庭庭长董照南来到1300公里外的位于四川省广安市的被害人小旭家中,为他带来了一份特殊的儿童节“礼物”——一位新朋友张阿姨。未来一年中,这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张阿姨将会每周来到小旭家中与他交流,以专业的心理支持帮助小旭乐观面对生活、健康阳光成长。这是天津一中院探索实行的全国首例对未成年人被害人开展跨省市心理救助的案例。
突遭变故 8岁男孩经历人生噩梦
2017年夏天,8岁的小旭(化名)和10岁的哥哥一放暑假,就满怀期待地踏上了从家乡四川广安去往天津的旅程,与在天津务工的父母团聚,然而小旭没有想到,就在这个炎热的夏天,却发生了噩梦般的一幕。
2017年初,小旭的父亲李某带领同乡杨某等人到天津市蓟州区务工。7月的一天,李某因工作原因想要将杨某辞退,二人因工资结算问题产生矛盾。第二天早晨,杨某在工地附近向李某索要工资进而发生争吵,杨某一怒之下从路边捡起一根三角铁将李某砸昏倒地,血流不止。随后,杨某又拿着一把菜刀来到李某居住的宿舍行凶。这时小旭和哥哥正在屋里睡觉,可怜小旭的哥哥尚未从睡梦中完全醒来就被杨某拖至宿舍门外杀死,小旭脖子也被砍了一刀,正当第二刀要落下的时候,小旭的妈妈等人赶来制止,小旭才幸免于难。作案后,杨某拨打电话报警自首。而小旭的爸爸和哥哥最终经抢救无效死亡,小旭项部轻伤二级。
这个8岁的男孩,在经历了父亲和哥哥被杀害、自己被砍伤的情况下,将会产生多大的心理创伤?今后他将会以一种什么样的心态来面对生活?这成为天津一中院刑一庭庭长董照南和案件承办法官张劲姿共同的担忧。作为从事刑事审判20多年的资深法官,她们深知一个人在面对重大生活变故时,如果心理危机得不到有效的引导和化解,那么对于人格的形成、行为方式的养成等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在我审过的刑事案件中,许多案件的被告人,要么曾经也是被害人,要么曾受到过不公平的对待,由于心理危机没有能够得到正确的引导和化解,从而形成心理障碍,甚至危害社会。”张劲姿说。
“遭受这样的家庭变故,对于一个大人来说也许都无法接受,更何况对于一个只有8岁、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关键期的孩子。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给予孩子适当的心理救助,不光是为了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更是我们法院和法官应尽的社会责任。”董照南说。
跨省救助 三级五家法院同心接力
案件发生后,小旭已经随母亲回到了四川广安老家生活。对未成年人被害人开展跨省市心理救助,这在全国尚属首例,并无先例可循。
天津一中院积极协调,在天津、四川两省市、最高法院、天津高院、四川高院、天津一中院、四川广安中院三级五个法院之间搭建起了一道直通的桥梁,跨越千里,将温暖送给这个不幸之中也算万幸的孩子。
在天津一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蔡志萍的指导下,该院刑一庭为小旭申请了司法救助款以及心理救助的专用款项,并将建立跨省市心理救助机制情况层报天津高院、最高人民法院,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协调下,天津高院向四川高院发函,请四川高院协调广安中院协助天津一中院开展心理救助工作,得到了积极响应。天津一中院在与广安中院建立联系后,制定了详细的救助方案,并与广安中院建立了微信工作群,推动工作开展。广安中院积极配合天津一中院,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根据方案建立了专用账户管理心理救助资金,及时与小旭的妈妈取得联系,多次深入小旭家中了解孩子情况,并在当地各大医院、机构中积极寻找、聘请有资质的心理咨询师,为孩子提供心理救助。
广安中院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刑一庭法官助理曹文娟说,对于小旭的遭遇我们非常同情,这个年龄的孩子最需要的可能不是金钱,而是心灵和思想上的指引,我们认为开展心理救助是非常必要的。
经过两省市三级五家法院三个多月的同心接力,所有工作已经就绪。“六一”前夕,董照南带队来到广安,与广安中院、心理咨询师对接,正式启动对小旭的心理救助工作。
心理干预 为孩子心中撑起一片晴空
5月29日中午,当董照南、曹文娟、心理咨询师张晓莉一同来到小旭家中时,眼前的小旭和一般孩子没有什么不同,穿着校服,系着红领巾,见到陌生人一直抿着嘴微笑,有些腼腆,不太说话。经历了重大的人生变故,小旭没有表现不出来任何具有心理障碍的痕迹,这让大家都感到很是欣慰。
张晓莉与孩子见面交流后,认为每一个人的特殊经历都是形成性格、塑造人格的重要因素,都会在潜意识里对一个人的生活、成长以及对人对事的看法等产生影响,对于小旭的成长,我们应该持续地给予关注、及时干预,努力使他今后的生活中不论遇到什么事情都能够正确对待,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
董照南将司法救助款交给小旭妈妈保管,用于孩子今后的生活和学习,并详细询问家里的情况。小旭妈妈说,为了防止小旭在原来的村子里受到歧视或伤害,她带着小旭和奶奶在广安市郊租了一个房子,给小旭转入了新的学校,努力打工赚钱,养活一家老小。变故已经过去了将近一年,这个家庭正在逐渐走出阴影,恢复平静,努力开启新的生活。
董照南说,对于容易产生心理问题的高危人群开展有针对性地心理救助,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意义。它不仅对于一个人的心理健康成长、形成健康人格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对于稳定家庭关系、消除潜在的社会风险、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这一案件心理救助的成功开展,为全国法院同类案件开启了先河,也提供了可资参考的路径。今后天津一中院将努力推动建立常态化的心理救助机制,为更多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撑起一片心中的晴空。 |